关于评选2021年度滨州学院“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度滨州学院“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和数额
1.滨州学院“最美教师”6名
2.滨州学院教书育人楷模12名
二、评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使命,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校内享有较高声望,师生公认。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阶段:4月25日-5月25日,发布《关于推荐参评“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参评人员。学校审核参评人员材料,在指定信息平台完成审核、填报工作。
2.事迹展示阶段:5月26日-30日,参评人员个人事迹材料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宣传,接受社会评议。
3.全校推选阶段:6月4日-8日,在全校内进行公开推选,从基层推荐的18名参评人员中,推选出滨州学院“最美教师”6名、滨州学院教书育人楷模12名。
参评人员个人事迹已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网站发布,可下载查看。
4.学校研究:推选结果经学校研究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5.省级评选:学校从校级“最美教师”中评选确定1人,参加“2021 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
6.宣传表彰:对获评人员优秀事迹利用校报、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滨州学院“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使评选活动变成以先进事迹教育人,以崇高品德鼓舞人,以高尚风范激励人的过程,引导广大教师形成崇尚“最美”、践行“最美”、争做“最美”的良好师德风尚。
请各单位在推选“最美教师”过程中注意兼顾各类型教师。推选结果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北楼314房间)。
联系人:刘小青、万春艳
联系电话:3190031、18605438318
附件1:2021滨州学院“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参选人员一览表
附件2:2021滨州学院“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选结果(模板)
附件3:参选人员个人事迹材料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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