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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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

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健全完善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以及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指导。

四、负责组织开展师德教育,树立“师德师风”优秀典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五、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机制。

六、负责人才引进、聘用、资格认定、考核晋升、评奖评优等环节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的综合考察与把关。

七、负责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协同有关部门、二级单位进行处理。

八、负责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九、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事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的建设和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国内外学习进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的考核、评聘工作。

六、负责制定初级岗位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组织初级岗位人才招聘。

七、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入职、退休、调动、辞职等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奖惩、校内调岗等工作。

九、负责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负责学校编制外用工招聘和管理,监管校内各单位临时用工工作。

十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落实和人事档案整理、信息审核认定、保管、转递等工作,积极利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开展人事档案的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上级工资社保政策,开展分配制度改革,核发教职工工资福利、托管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等,落实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

十三、负责缴纳各类人员社会保险金,协调办理在职教职工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办理生育保险申报与报销。

十四、负责做好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五、负责人事各类统计工作,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等。

十六、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才工作办公室

一、负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

二、负责研究制定学校人才引进、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

三、负责学校各项人才工程的实施,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引进和入职工作,配合用人单位,搞好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目标制定、过程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的遴选、申报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建立学校人才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人才考核与评价工作。

七、负责学校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一、开展教职工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负责推动教师成长发展。开展新进职教师的入职教育;开展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促进职业发展的相关培训;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课程进修、访学研修、攻读博士、企事业锻炼和培训。

三、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建立与教师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培养相关的咨询专家队伍,面向全体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业务指导,满足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四、负责为教师职业规划提供指导服务,促进教师跨学科交流与合作,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最新成果。

五、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