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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人事处审核到龄退休人员的档案,确定退休人员名单,通知到退休人员所在单位。 (具有高级职称女专家和处级干部在年满55周岁时退休的需提前3个月提交个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独生子女证明;符合提高退休费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3.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4.将有关材料报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退休待遇。 5.办理退休人员减员、销编手续。 6.通知财务处按时封存退休人员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封存后退休人员可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 7.将相关材料转交离退休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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